特写特讯!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9 05:58:08 413 0条评论

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江苏镇江 - 2024年6月12日,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宏达新材(sz002211)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伟伦”)因犯虚开发票罪、单位行贿罪,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。

法院查明,2018年至2019年,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、利润,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,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;2019年,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。

法院认为,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案件背景

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,注册资本8696万元,主要从事投资管理、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。2019年1月,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;2021年10月,根据法院判决,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,此次变动后,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。

案件警示

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,虚开发票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,铤而走险。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,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。

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,加强内部管理,杜绝类似行为发生。同时,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,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公平竞争。

中兰环保(300854.SZ)慷慨回馈股东 每10股派1.1元现金 6月21日除权除息

深圳 - 2024年6月18日 - 中兰环保(300854.SZ)今日发布公告,宣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.10元人民币现金(含税),共计将派发现金约人民币3.3亿元。本次现金分红系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,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决心和信心。

中兰环保是一家专注于环境治理领域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,主要从事大气污染治理、水污染治理、固体废弃物处理等业务。近年来,公司业绩稳健增长,盈利能力持续增强。2023年,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,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3.3亿元。

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并于2024年6月18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,公司将择日刊登现金分红实施公告。

根据公告,本次现金分红的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1日。这意味着,凡是在2024年6月21日(含)之前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,均有权享受本次现金分红。

中兰环保此次慷慨回馈股东,充分体现了公司对股东权益的高度重视,也彰显了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。公司表示,将继续致力于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,努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,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。

新闻分析

中兰环保此次现金分红力度较大,每10股派发1.1元现金,相当于年度净利润的100%。这体现了公司对股东权益的高度重视,也反映了公司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充裕的现金流。

近年来,中兰环保业绩稳健增长,盈利能力持续增强。2023年,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,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3.3亿元。公司表示,将继续致力于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,努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,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。

在A股市场上,不少上市公司都热衷于通过现金分红回馈股东。这主要得益于近年来A股市场监管环境的不断完善,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更加透明,投资者权益得到更好保护。此外,A股市场投资者结构也在发生变化,机构投资者占比不断提高,而机构投资者通常更注重公司的长期价值和分红能力。

在这样的背景下,A股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回馈股东的方式越来越普遍。这不仅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,也有利于促进A股市场健康发展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9 05:58:08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颜荡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